一、培养目标
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的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德智体全面发展,较好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从事公共部门管理的现代技术、方法和实际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培养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经入学考试合格者。
三、学习方式和年限
1、学习方式为在职学习。
2、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二——四年。在此期间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北京大学MPA教育工作程序获得学位。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2、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同时安排相关教学实习。
3、教学由专业教师和有丰富经验的实际工作者组成的教学小组进行;教学注重启发式和研讨式,加强案例教学和模拟训练,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研究方向:
1、公共政策(包括一般政策和部门政策)
2、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4、公共经济管理
5、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
6、审计管理与绩效管理
7、外事管理
8、教育管理
9、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
六、课程设置
课程结构分为专业必修课、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为MPA的核心课程。方向必修课为各研究方向的主干课程,学生根据工作背景和职位要求,按统一要求选择一组。学生本人提出要求并经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向必修课结构可针对个人做调整,以满足学生的意愿和多样化需求。选修课具有多样性,主要由公共管理不同方向的课程和相关纵深专题构成。
1.专业必修课程(各方向必修,至少修满20学分)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2学分)
外国语(4学分)
公共管理学(3学分)
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
政治学(3学分)
公共经济学(3学分)
行政法(3学分)
定量分析方法(3学分)
信息技术及应用(2学分)
2.方向必修课(每门课3学分,按研究方向选择一组,共9学分)
1)公共政策方向
决策技术和方法
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部门政策
2)公共部门绩效管理方向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公共部门质量管理
行政评估的技术与方法
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中外公务员制度
人事测量与评价
4)公共经济管理方向
政府经济管理
公共预算与财务管理
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管理
5)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方向
城市与区域经济
城市管理
城市规划
6)审计管理与绩效管理方向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审计管理
国外审计管理比较研究
7)外事管理方向
中国涉外法规与外事管理
危机管理与涉外谈判学
外交决策与政策研究
8)教育管理方向
教育管理
教育测量与评估
教育经济学
9)非政府公共组织管理方向
非政府公共组织战略管理
非政府公共组织营销
非政府公共组织评估
3.选修课(每门课3学分,选9学分)
不同方向的学生可以在其它方向的必修课和以下课程中任选9学分的课程:
战略管理
领导方法与艺术
廉政测量技术
管理运筹学
谈判策略与技术
公共伦理
电子政务
非政府公共组织与社会团体管理(没有设立非政府公共管理方向的地区,设置该课作为选修)
组织行为
相关部门政策
4、社会实践与研讨 2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003年7月
(此培养方案的知识产权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所有)
注:各地区(或系统)的招生培养方向见各地区(或系统)的招生简章。